長沙市望城區教育局
一、機關職能
1.貫徹落實各級關于教育工作的法律、法規;擬訂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、方針、政策和規劃,并組織實施。
2.負責區內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,執行學校設置標準,指導學校進行教育教學改革;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、分析和發布。
3.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,統籌指導學前教育、義務教育、普通高中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工作;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、教學基本文件及評估標準,審核基礎教育教材教輔資料,全面實施素質教育。
4.擬訂全區民辦教育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;綜合指導全區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;負責新辦民辦學?;蛎褶k幼兒園的辦學審批、財務審計、檢查評估、法人代表資格審查;統籌推進全區民辦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。
5.負責統計全區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;負責管理區本級的教育事業經費和教育基金;負責制定區本級教育單位基本建設計劃;承擔教育后勤保障工作,指導、管理全區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;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。
6.指導全區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、德育、體育、藝術教育以及國防教育工作。
7.依據《教師法》規定,主管全區教師工作;負責師德師風建設、教師職務評聘工作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;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,負責全區教師招聘工作。
8.統籌管理各類高等、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;統籌管理各類初中教育、小學教育學籍和學歷工作。
9.指導區教育系統黨建、宣傳、統戰和群團工作。
10.組織開展全區教育督導工作。
11.統籌管理全區語言文字工作,制定全區語言文字規劃并組織實施。
12.承辦區委、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二、機構設置
長沙市望城區教育局9個:辦公室、教育督導室、人事科、財計科、普職教育科、學前教育科(行政審批科)、監審法規室、綜治安全科、校外培訓機構監管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