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沙市望城區統計局
一、機關職能?
(一)貫徹執行國家、省、市關于統計工作的方針、政策和統計法律、法規、條例,統一領導和協調區域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。?
(二)推進全區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;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區統計工作計劃;指導和協調全區統計業務工作,做好全區經濟、社會、城市、農村等各類統計調查工作。?
(三)根據國務院及省、市、區政府的統一部署,組織實施全區人口普查、經濟普查、農業普查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,匯總、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基礎統計數據。?
(四)組織實施專項統計調查、企業調查、產業調查等調查工作及其它各類臨時性調查工作等。?
(五)搜集、整理、提供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基本統計資料;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統計調查、統計分析、統計監督和預測;為區委、區政府制定政策、編制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統計資料和決策咨詢服務。?
(六)按區委、區政府的統一部署,參與搞好全區社會經濟發展及各街道(鄉、鎮)的年度考核與評價,負責全區數據評估認定工作。?
(七)統一核定、管理、公布、出版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基本統計資料,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及有關普查和專項調查公報,發布社會、經濟統計信息。?
(八)監督檢查統計法律、法規的貫徹實施情況,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。?
(九)審核區直有關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及其調查方案。?
(十)建立健全和統一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等,指導區直機關各單位、街道(鄉、鎮)和企事業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。?
(十一)組織、協調全區統計教育與培訓、統計宣傳工作。?
(十二)完成區委、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。?
(十三)負責將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統計信息按國家有關規定發布職責。?
二、機構設置
長沙市望城區統計局內設職能科(二級機構)5個:綜合科、業務科、法規科、普查中心、經濟調查隊。